如果一个人胁迫你去杀人,你反将胁迫你的人杀了

轰动一时的老容止案,你认为他是被胁迫杀人的吗?她会被判死刑吗?要讨论胁迫B杀了C是否有罪,而B反过来又杀了A,关键是A胁迫B的方式,如果老容止当时同时被抓归案,她怕她坟上的草已经很高了吧在审讯过程中,公布了一个未公开的方法,即一个成功的抢劫涉及英国和老容止。虽然没有杀人,但老荣基无疑享受了抢劫所得的巨款。

如果一个人胁迫你去杀人,你反将胁迫你的人杀了,这有罪吗?

为方便回答,举个例子 甲胁迫乙去杀丙,乙反过来把甲给杀了乙是否有罪要分情况讨论,关键是甲胁迫乙的方式 第一种情形甲以先暴力侵害了乙,又用暴力侵害的方式胁迫乙去杀丙甲把乙揍了一顿,给了乙一枝毒药要求乙去杀丙,威胁他说再不去杀丙就先干死乙,乙反手摸出一把小刀将甲捅死。如果甲之前对乙的暴力行为可以被评价为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的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话,此时乙将甲捅死的行为,就会构成正当防卫特殊防卫的一种,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如无法评价为该款,则构成防卫过当,承担至少是过失致人死亡罪刑事责任。当然,有人会说在甲胁迫乙的时候已经不存在对于乙的暴力侵害了,但实际上,在乙看来,如果自己不去杀丙,甲就会把自己干掉,甲之前对乙的暴力侵害仍然处在正在进行的阶段,对此,乙不会构成所谓的防卫不适时,至少会构成防卫过当。第二种情形甲以单纯的胁迫乙去杀丙未对乙实施现实的暴力侵害如果此时乙反过来杀了甲,因为不存在对乙现实的不法侵害,所以一般情况下不是正当防卫,依情况乙要承担至少是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刑事责任。

但是,根据2018年12月最高检发布的指导案例明确的正当防卫新标准来看,假如甲的胁迫行为满足了下面这个条件,乙将甲杀死的行为同样会构成正当防卫至少是防卫过当只要加害方表现出行凶的可能性,受害方就可以按照已经行凶进行防卫。比如说在这个例子中,甲生得人高马大,已摩拳擦掌或者是拿着刀在乙的面前比比划划,作出一副要威胁乙杀死丙的样子。

此时,即便甲的内心真意不是想真的伤害乙,但是其外在表现在乙看来甲的确是想干掉我,这时乙完全可以进行正当防卫,不过基于防卫手段的相当性,甲摩拳擦掌,乙反而拿刀将甲捅死,乙会构成防卫过当甲拿刀在乙的面前比划,乙也拿刀将甲捅死,乙就成立正当防卫。至于乙对于丙没有现实的伤害,这个例子和胁从犯紧急避险无关 欢迎留言评论 。

轰动一时的劳荣枝案,你认为她是受胁迫杀人吗?她会被判死刑吗?

谢邀请。轰动一时的劳荣枝案,你认为他是受胁迫杀人吗?她会判死刑吗?如果当年劳荣枝同时被逮捕归案,怕她坟头上的草已经很高了。就是说,当时有法子英的证言,劳荣枝无从有如今的推捼辩驳,早已在铁证面首瑟缩服法。逃离法律治裁20年后的劳荣技,面临一个对她当年她所处何种状态的难以取证的处境,而且法制环境又是以少杀重证据的处境,于是劳荣技就能以受协迫为理由推脱自己的罪责。

廷审期间,又公布了一个沒公开的法子英与劳荣枝合谋成功的抢劫案,虽然没有杀人,但劳荣技无疑享受了抢劫案所得巨款。既便法子英当年对她有协迫,做了一两次后,她想逃离,都是有时间与空间,是抢劫所带来的快速财富使她这个罂粟花绽放,才能有七次色诱的结果。这种主动配合的抢劫谋杀罪,有一起就可以判她死刑立既执行,何况已达七次之多。

这罂粟还在迷惑大众。她没有主动投案自首。所谓的受害者家属众筹赔偿是个伪命题。把高管扔出去做计划,挣钱补偿受害者,都是虚伪和同情。尽量不要成为枪口下的幽灵。如果法官这次不能对这个世界上魔鬼般的女人重判,那无异于纵恶。老志够幸运的。她已经逍遥法外20多年了。如果她得到轻判,魔鬼睡觉都能笑醒。